关于印发《乌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督察情况通报》的通知
关于印发《乌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清理整治
工作督察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经研究,现将《乌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督察情况通报》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乌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督察情况通报
2017年5月3日
附件
乌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清理整治
工作督察情况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陈敏尔书记“要把乌江流域污染治理作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重大任务,在治理上剑指乌江,在改革上聚焦乌江,加强综合治理、重点治理、精准治理,真正把乌江流域打造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示范区域”的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江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乌江干流(贵州段)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指导和督促2016年环境保护督察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3月20-23日,省农委有关处、局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到息烽、播州、湄潭、思南、金沙等县(区)库区查看网箱养殖整治情况、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各县(区)网箱养殖整治和网箱拆除进展情况,并于3月27日在息烽县组织召开乌江渡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协调会,会议对乌江渡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统一行动、统一标准、信息沟通、常规巡查等重要事项达成共识,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领导能够重视,思想得到统一。乌江渡库区各相关县(区)党委、政府领导有所重视,在思想上,均能认识到网箱养殖对库区水体和生态环境会有一定的影响,要保护我省母亲河(乌江)的水体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美好,开展乌江干流库区网箱养殖整治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各县(区)均明确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牵头,成立网箱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网箱养殖整治工作。
(二)反复调研修改,科学制定方案。为确保制定的网箱整治工作方案科学有效实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县(区)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对工作方案反复研讨,并充分征求县直相关单位、乡镇、村(居)干部和养殖户的意见。如,思南县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充分征求县法制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等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村(居)基层干部及网箱养殖户的意见,出台的工作方案科学实用有效,使446户、72.3万平方米的网箱顺利拆除,为全省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遵义市政府已草拟出全市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正在征求意见。
(三)深入调查摸底,登记固化存档。各相关县(区)组织力量对库区网箱养殖户、养殖面积等实际情况进行摸底核实,逐户逐箱登记造册,对养殖现场以视频影像资料的形式固化存档。调查摸底工作开展较好的有思南县、播州区、湄潭县。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各相关县(区)都印发了网箱养殖整治工作的公告,并张贴到涉及网箱养殖的乡镇、码头及村寨,将网箱整治通知送到每一个养殖户的手中,做到不遗漏一户。特别是思南县,在地方电视台连续滚动播放拆除网箱养殖通告,还充分利用渔政执法宣传车和海事执法艇,每3天一次到库区及各涉及乡镇进行巡回宣传,营造了网箱整治工作的强大宣传氛围。
(五)加强联系沟通,实现工作“一盘棋”。为全面同步快速推进网箱整治工作,加强同一库区、同一水域的县(区)之间的联系沟通,互通信息,3月27日,省农委在息烽县组织召开乌江渡库区息烽、播州、金沙三县(区)网箱整治工作协调会,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农委分管领导,息烽、金沙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金沙县农牧局、息烽县农业局、播州区农牧局局长和分管局长参会。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就网箱整治实行统一补助标准、以划分水域统计核实网箱面积、统一联合开展行动等意向达成共识,息烽、金沙、播州三方均表示要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共同行动,实现目标。
(六)各地工作进度。思南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库区网箱清理部门经过半年多的鏖战,至3月23日已清理网箱面积1074.7亩,占总面积的99.3%,取缔41处库湾拦网养殖,库区网箱已基本拆除完毕。只暂时保留3亩左右的网箱,用于处理未能及时销售完毕而库存鱼的暂养,待存鱼销售完毕后,予以拆除。
其余县(区)仍在积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大都处于征求意见、政府讨论审核阶段。
(七)典型经验做法。省农委积极调整中央财政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632万元用于全省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思南县着力抓好“组织领导、工作方案、政策宣传、登记复核、资金兑现、矛盾调处、督察调度、转产转业”八项举措,思林水库网箱养殖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模糊,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方政府在网箱养殖整治工作上,存在思想认识模糊、敏锐性不高的问题,部分党委、政府领导对网箱养殖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未形成地方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加之地方财政紧张、信访维稳压力和网箱养殖户的转产转业安置等困难,对整治网箱的信心不够、决心不足,畏难情绪严重。
(二)统筹协调难度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的《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方案》都是围绕自身承担的“任务量”制定,很可能出现同一水域、同一库区的“补偿标准”、“实施进度安排”、“工作侧重点”等有所不同。这些差异性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工作开展的难度,增大行政成本投入和极易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应引起足够重视。
(三)“种网箱”现象严重。尽管各相关县(区)均已下发网箱养殖整治的公告,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网箱种植行为,但部分养殖户在未取得养殖许可的情况下,仍在新增养殖网箱,乌江渡库区这种现象尤为严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检查力度。要求各相关县(区)每月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并在此工作的基础上,由省或市不定期组织力量深入乌江干流库区实地督察,对工作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同一库区、同一水域相关县(区)的网箱养殖整治工作,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等方式,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力争实现补助标准统一、工作步调一致、全面快速推进的目标。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联合纪委、信访、维稳、公安、环保、海事、水利、检察院等部门力量,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发展网箱养殖和违法种植网箱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营造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