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任务的通知
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任务的通知
机关有关部门、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和省食安委《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黔食安委发〔2014〕4号)等要求,结合农业工作实际,为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确保我省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到委各部门(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部署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能,制订并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办单位是关联责任人,各责任部门和承办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履行牵头职责,主动与承办单位联系,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于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汇总报送农产品安全监管处。各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抓好自身工作,并按时限要求提前一周将办理情况材料送责任部门汇总。
附件:省农委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任务分解表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