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生鲜乳质量安全 监测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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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4-06181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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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办发〔201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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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14年生鲜乳质量安全 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

为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奶源管理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的讲话精神,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41号)要求,现将《2014年贵州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印发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好2014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一)省农委畜牧(奶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承担生鲜乳质量的抽样和检测检验,并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各市(州)畜牧(奶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现场检查和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样工作。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畜牧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结合监测、“两证”核发换发、日常督查巡查,加大对不合格生鲜乳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鲜乳中违法违禁添加行为和非法运输“黑窝点”。各抽样单位严格遵守《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确保抽样、检测、异议复检等程序合法。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在检测结果异议处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报送省农委畜牧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以便及时查处。各地在监测中一旦发现生鲜乳中检出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要立即追踪溯源,查源头、找原因、堵漏洞、消除隐患,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卫生、质监、公安、工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强化信息交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将监测、查处信息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监测工作进展、存在的困难和建议,积极争取政府支持。

(四)进一步提高生鲜乳检测工作能力。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落实奶牛养殖、奶源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监督检查、抽样和检测经费,保障本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生乳》国标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根据监测任务,开展抽样、检测、检测系统使用等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检验检测和数据分析水平,确保监测结果科学、公正、准确。

二、监测对象及检测项目

监测对象: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运输车。

检测项目: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碱类物质和β-内酰胺酶等4种违禁添加物。其中,上半年检测三聚氰胺、革皮水解物和β-内酰胺酶,下半年检测三聚氰胺和碱类物质。

三、抽样要求

分乳品加工企业、奶畜场、奶农合作组织开办的三类收购站进行抽样,抽样比例为122。各地对乳品加工企业开办的收购站抽样至少1次,对奶畜场、奶农合作组织开办的收购站全年至少抽样2次。全年监测任务分每次2次完成。贮奶罐内设隔断且承运不同收购站生鲜乳的应视为不同抽样对象,每个抽样对象每次限抽1批次样品。

四、抽检数量及送样时间

全省计划抽检生鲜乳50批,分两次完成。其中国家监测任务30批,生鲜乳收购站抽样10批,生鲜乳运输车抽样20批;省级任务20批,生鲜乳收购站抽样5批,生鲜乳运输车抽样15批,各市()具体抽样数量和时间见附件1

五、监测方式

(一)现场检查

抽样单位按照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标准化管理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进行现场检查。(见附件2和附件3

(二)抽样要求

按照《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和《生鲜乳抽样方法》(附件4和附件5),从收购站或运输车辆的储奶罐中采集生鲜乳样品。每批次样品采集3份平行样。其中1份留给被检单位并告知贮存条件,1份用于检测,1份用于留样异议复检。

(三)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检测工作由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承担,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4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4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时间安排

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分别于2014510日和1010日前将监测结果上报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和省农委畜牧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附件12014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2、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

3、生鲜乳运输车现场检查内容和判定标准

4、农业部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规范

5、生鲜乳抽样方法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