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生物安全隔离区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4〕198号
关于推荐2014年生物安全隔离区和动物疫病
净化示范场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3-2020年)》,按照《农业部2014年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在继续开展生物安全隔离场示范建设的同时,启动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推荐生物安全隔离区示范场和种畜禽(猪、牛、羊、禽场均可)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各1-2个,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示范场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后再通知各地编报实施方案。
二、推荐的养殖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养殖场已建成投产,选址、布局等必须完全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场还须取得《种畜禽经营许可证》;
2、推荐的养殖场必须是当地条件最好的养殖场,且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较高,管理和兽医人员技术力量较强,业主参与积极性高,建成后能真正发挥示范效应;
3、原则上已获得过省农委生物安全隔离示范项目的养殖场不再纳入本次生物安全隔离示范项目的推荐范围。
三、请各地务必于7月7日前,将推荐报告报我委防疫检疫处,推荐材料应附被推荐场的基本情况,包括场名、地址、电话、投产时间、规模、饲养品种、存栏量、出栏量及动物防疫基础设施等情况,另附养殖场全景照片(电子版)。
联系人:孙龙伟岳筠
电话:0851-52864245287855
邮箱:syc5287855@163.com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