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第四批《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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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34494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6〕28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颁发第四批《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6289

关于颁发第四批《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

根据农业部《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省农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第批提出考核申请的安顺市和习水县8个县(市、区)兽医实验室(见附件)进行考核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和档案资料及基础理论、实验室操作考核等形式,对申请考核的兽医实验室资金投入情况、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工作人员、实验室管理、检测工作、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认为上述2个市级和6个县级兽医实验室符合农业部《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我委经过审核,予以颁发《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

请各市(州)通知相关兽医实验室尽快到省农委动物防疫检疫处领取《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联系人:岳筠,联系电话:0851-85287855


附件:贵州省第批考核合格兽医实验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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