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相关情况》的紧急通知
黔农办发〔2010〕57号
关于报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相关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
为加快推进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编制《全国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规划》和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提供依据。4月9日,农业部科教司下发了《关于报送乡镇和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有关情况的通知》(附件1),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地农委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负责的领导和人员,精心组织统计,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权威,扎实做好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相关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其中,设置有农技推广机构的街道办事处,应单独统计。
二、及时填报相关表册
各市(州、地)统一组织所辖各县(市、区、特区)农业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填报附表2、附表3,并由市(州、地)农委统一汇总后,连同各县填报的原始表册,于4月19日前,上报省农委(科教处)。
联系人:曾庆鸿、陈涛、周学毅
联系电话及传真:5282535
电子邮箱:zqh550001@163.com
附件: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关于报送乡镇和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有关情况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技推广机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2日印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