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度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县 普通班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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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0-01301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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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0〕190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0年度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县 普通班培训计划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0190



关于印发2010年度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县

普通班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农业(农牧、农林畜牧、农林扶贫)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06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03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今年普通班培训结合各县实施的主导产业,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广校师资培训,统一安排在省农科院(农业部认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举办。现将培训计划印发你们,并就培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组织开展普通班培训,对于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为农服务能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技术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要明确带队领导,严格按照计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组织人员前往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二、统筹协调、精心安排

各县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选择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的基层农业技术骨干参加培训。优先遴选示范县技术指导员、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技术人员,优势产业集中度高,以及三百工程实施点的农技人员参加培训。

三、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各示范县参训人员要提前填好《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报名表》、《参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于参训时报送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按照要求统一组织考核考试。凡通过考核考试的培训,颁发《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凡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技术指导员资格。


附件:2010年度贵州省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普通班培训计划表




○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培训通知

抄报:农业部

抄送:农业部科教司、各市(州、地)农委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0727

校对:曾庆鸿     共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