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贵州省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 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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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2-16927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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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2〕8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贵州省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 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28



关于做好贵州省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

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的通知》(农办科〔2012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申报培训需求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调研

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农业部办公厅通知精神,进一步把握“阳光工程”调整转型后的基本思路,主动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今年的培训需求申报工作,各地农委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培训能力、农民的科技培训需求,充分征求产业部门意见,按照部文件上“两个明确、两个加强、三个结合、四个转变”要求,实事求是地提出申报需求。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地区对培训需求工作的指导。项目申报地区要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地区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写“地区2012年阳光工程申请报告”对2012年辖区内项目申报县2011年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逐一作出总体评价,并填写“地区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项目申报县要形成完整的“县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写“县2012年阳光工程申请报告”,并填写“县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需求表”。培训需求申报材料以县为单位装订成册。项目申报县材料由各地区统一汇总后,作为附件上报省农委(科教处)。各级阳光工程申请报告需按照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对象和内容提出具体的申报需求。

(二)我省2012年“阳光工程”将继续支持省重点发展的生态畜牧业、蔬菜、茶叶、中药材、马铃薯、精品水果产业培训,在培训任务安排上将占到总任务的2/3左右。从省级层面引导项目向产业发展重点区域集中,加快“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业”发展,推动区域农业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提升,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项目县在组织申报时,必须围绕当地重点发展的23个主导产业组织申报工作。同时,对重视农村妇女培训工作,特别是重视农村妇女创业培训工作的地方将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必须加盖项目主管部门公章,于201223日前报省农委(科教处),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农委科教处王瑶龙毅杨陈玮

联系电话(传真):0851-5288491  5285654

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培训需求的通知(附件不印发,请从贵州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下载)





○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申报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2117日印

校对:王瑶                        共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