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 专项资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4〕46号
省农委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
专项资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13〕30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14〕29号)要求,在全省集中开展涉农领域政府专项资金专项治理,省农委将“阳光工程培训”等涉农专项资金列入专项整治范围。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省农委科教处王瑶 龙毅
联系电话:0851-5288491
电子邮箱:gzsnwkjc@126.com
附件: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专项资金整治工作方案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