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贵州省“三百工程” 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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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4-00495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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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4〕238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贵州省“三百工程” 示范项目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4238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贵州省“三百工程”

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为鼓励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和涉农企业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实现涉农企业、农业专家和农民的有机结合,推动我省优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省农委决定继续在全省组织实施三百工程示范项目。现就2014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811日至8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三百工程示范项目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产业发展基础好、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且未实施过三百工程的示范村均可申报。优先支持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所在地示范村。

三、申报数量

2014年度三百工程示范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市(州)、贵安新区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4个,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各地推荐项目报省农委择优遴选立项。

四、申报材料

三百工程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统一使用A4幅面,连同相关材料胶印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申报材料1份。

五、申报资金

每个项目申报资金10万元申报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资金的使用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列支,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六、申报程序

各市(州)、贵安新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市(州、区)2014年度三百工程示范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按名额择优确定推荐项目(畜牧部门和农业部门分设的市<>,由农业部门会同畜牧部门共同进行项目申报、审查和推荐工作),并于2014825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公章(附电子版)报省三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委科教处)。仁怀市、威宁县申报材料直接报送。

人:陈涛   王洪亮

话:0851—52825355285654

电子邮箱:gzsnwkjc@163.com

附件:贵州省三百工程项目申报材料(格式)

注:附件不印发,请在贵州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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