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兽药饲料及畜产品监督抽样技术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省兽药饲料及畜产品监督抽样技术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4〕243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威宁农牧局:
为了规范兽药、饲料和畜产品的监督抽样程序,提高相关人员的监测工作能力,更好地配合监管和执法部门的工作,推进检打联动,确保兽药、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委拟定于9月下旬在贵阳举办全省兽药饲料及畜产品监督抽样技术师资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兽药、饲料和兽药残留相关抽样管理规定和技术规程
1、《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农业部令第6号);
2、《国家饲料采样标准》(GB/T 14699.1-2005);
3、农牧办〔2010〕11号《农业部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
4、《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N Y/T 1897-2010);
5、《无公害食品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 763-2004);
6、生鲜乳抽样方法及工作规范。
(二)兽药检测样品确认程序及相关要求。
(三)检测结果确认程序和处理。
(四)农业执法程序及证据的基本要求。
(五)研讨近年来抽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长期从事兽药饲料及畜产品监督检测专家授课,同时还聘请长期从事农业执法的资深专家讲授农业执法管理相关知识,并安排一定时间开展课堂答疑、讨论。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合格者颁发抽样技术培训合格证。
三、培训对象
各市(州)兽药饲料监察所负责人、业务人员及执法队从事相关工作人员,每个市(州)5个名额,超额人员不予安排。如机构分设的,则每个机构2个名额。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4年9月22日~9月24日,9月22日报到。
2、培训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110号贵阳紫林宾馆
五、有关说明
1、请各市(州)于9月1日前将参会回执表(见附件)盖章并统一报送(传真)至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3、培训名额分配见附表;
2、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差旅费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贵州省兽药饲料监察所郭萍
贵州省农委执法总队陈蕾
联系电话:0851-5967420(传真)、5664060、5285859
E-mail:gz@ivdc.gov.cn
附件:1.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技术及农业执法程序师资培训班回
执表
2.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技术及农业执法程序师资培训班
日程安排表
3.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