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标准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6〕167号
关于开展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标准的
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农工)局: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97号)要求,由我委牵头开展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标准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统计监测工作。根据《贵州省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标准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试行)》,为做好贵州省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标准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统计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监测范围
《贵州省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标准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试行)》的调查统计范围,包括全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户,各地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活动单位。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负责基层表和综合表统计工作,市(州)农业委员会负责综合表统计工作。
二、统计数据上报时间
《贵州省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标准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试行)》的报告期为半年和年度报表,根据“下管一级”的原则,各市(州)农业委员会、贵安新区农水局、省直管县(市)半年和年度数据上报省农业委员会的时间分别为7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各县(市、区)半年和年度数据上报市(州)农业委员会的时间分别为7月5日、次年1月5日前。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负责领导和责任科(股)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要及时向县(市、区)政府汇报,加强与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合力做好数据统计,做到应统尽统,确保按时完成统计监测工作。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和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确定的分管负责领导和承担统计任务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请于6月13日前由市(州)农业委员会汇总后报省农业委员会。省农业委员会由政策调研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联系统计监测工作,联系人:袁忠勇、蔡兴洪,联系电话:85283162、85285157。定于6月中旬召开统计监测培训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确保统计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
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97号)
2、贵州省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标准的现代山
地高效农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试行)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盖章)
2016年5月26日
黔府办函〔2016〕97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转型发展
五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省
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推动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品种丰、品质优、品牌强的贵州特色产品供给体系,现就开展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统计法有关规定,按照“依法统计、部门实施、统计综合”和“谁主管、谁出数、谁负责”的原则,遵循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由相关省直主管部门或单位牵头,有关部门或单位配合,共同开展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
二、任务分工
五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及相关报表由省统计局统一印制下发。省统计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核算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增加值,适时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发布统计监测数据。
(一)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监测工作
1.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产业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商
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
(二)以大健康为目标的医药养生产业统计监测工作
1.牵头单位:贵州省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以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为标准的现代山地高效农业统计监测工作
1.牵头单位:省农委。
2.责任单位: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以民族和山地为特色的文化旅游业统计监测工作
1.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
2.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以节能环保低碳为主导的新型建筑建材业统计监测工作
1。牵头单位:省以节能环保低碳为主导的新型建筑建材业统计监测领导小组(省统计局)。
2.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内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的保障和支持。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承担统计监测工作。
(二)加强协调。牵头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联络员制度”,督促各责任单位、有关部门于4月29日前,报送联络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各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要指派责任心强、掌握相关统计业务知识的同志为联络员,确保准确、及时、全面填报和报送报表。
(三)确保质量。严格依据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要求,按照规定的统计指标、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收集、整理统计数据、填写报表。不得虚报、漏报、瞒报,确保数出有据。要加强对源头数据的审核、评估,确保报表基础数据真实、准确。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盖章)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