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与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249号)
各市(州)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2017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的通知》(农农(耕肥)〔2017〕30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7〕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贵州省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与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李瑞,联系电话:0851-85284262。
附件:贵州省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与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贵州省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与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17]249号).pdf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