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为促进种猪规范有序调运,建立产地检疫评估机制,稳定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21号),就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对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实验室检测项目进行了调整,并要求各地对种猪场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严格执行输入地隔离观察制度。按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我厅制定了《贵州省种猪场疫病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种猪调运工作中,按照《贵州省种猪场疫病风险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种猪场疫病风险评估,并严格执行农牧发〔2019〕21号的规定,加强种猪调运监管。
联系人:杨扬,联系电话:0851-84843997
附件:1.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