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种子监督抽查暨救灾备荒种子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19〕1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开展2019年秋季种子监督抽查暨救灾备荒种子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一)抽查对象
全省范围内油菜种子交易市场和种子经营门店;毕节市、安顺市、贵阳市等地白菜、萝卜、甘蓝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种子经营门店;遵义市高粱生产企业;承担2019年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见附件1)。
(二)抽查内容
1.生产经营资质、档案和备案: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或不按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种子经营门店的经营档案、台账等是否齐全和规范,种子经营主体是否备案。
2.标签和使用说明:销售的种子有无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全面、真实和规范;是否有应该登记而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广告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等。
3.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情况:一是储备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储备的作物、品种、数量、质量等;二是储备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承储企业是否建立种子储备管理制度,是否实行专库储存、设立储备专用标识以及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定期进行质量抽检等;三是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承储企业储备资金落实和使用、财务及仓库库存账目建帐核算等情况。
4.抽查种子质量:抽取白菜、萝卜、甘蓝、高粱、油菜和救灾备荒种子样品,开展发芽率检测。
二、抽查方式
本次监督抽查采取市州自查与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本辖区抽查工作;省农业农村厅选择部分市州抽查,由贵州省种子管理站对各市州抽取的样品进行检测。
三、进度安排
9月20日前,有关市(州)完成种子抽样工作,并将样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同时将样品清单和种子样品送省种子管理站。
10月20日前,各市(州)完成市场抽查和救灾备荒种子现场核查,并将市场核查结果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11月30日前,省种子管理站完成室内质量指标检测工作,将不合格样品结果通知单送达种子经营门店和种子包装标称的种子企业,收集相关异议材料。将检测结果及不合格样品的证据链条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12月20日前,省农业农村厅通报室内检测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完成。开展秋季种子监督抽查和救灾备荒种子抽查,是2019年种子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中,对承担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100%覆盖,其它作物种子抽查覆盖面不低于30%。要确保抽样数量,对2019年储备的救灾备荒种子100%抽样,其它作物每种不少于5个样品。
(二)规范抽查程序,依法严厉查处。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现场查验、扦样和检测,确保公正、规范、科学。务必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样品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确保每个样品证据材料完整可靠。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种子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等不需检验即可判定的行为,要立即立案查处。
(三)注重工作时效,按时报送总结。各地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的种子市场、救灾备荒种子现场查验和种子质量抽查工作,及时汇总有关信息和数据,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总结。对于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反映。
联系方式:
1.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联系人:刘华钧;联系电话:0851-85281257
寄送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
2.贵州省种子管理站
联系人:胡梅
电子邮箱:1038111530@qq.com
寄送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
附件:1.贵州省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表
2.2019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质量抽查样品信息
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