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垦农场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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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18640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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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办发【2019】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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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垦农场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各农业园区、农垦主管部门,省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贵州农业职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产业革命,2019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和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垦公益事业),进一步夯实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以下简称农业园区)建设和推进农垦农场产业扶贫。为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工作,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发展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垦农场的重要意义

2013启动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以来,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农业园区建设呈现基础夯实、加速发展、效益显现的良好态势。截目前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通过认定1)、建省级农业园区464个,主导产业包括茶、生态畜牧、蔬菜、精品水果、食用菌、中药材、核桃等优势特色产业,部分引领型农业园区从单纯发展种养殖业拓展出农产品加工业、仓储物流业、农村休闲旅游服务业等二、三产业,接二连三、联动发展态势明显。

我省现有37个农垦农场,通过持续对农垦垦区建设和农垦公益事业建设的支持,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目前尚有8国家级重点贫困农场,多数农场生产经营状况不好,产业主要以茶业、精品水果、奶业等产业为主,农场设施老、茶果园老、人员老龄化等三老问题突出

推进农业园区、农垦农场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快构建乡村产业体系,促进农村三产深度融合发展”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关于“不断推进和持续深化农村产业革命,推动农业生产从单一种植养殖转变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和“做大做强高效农业园区、推进农垦农场产业扶贫”充分结合起来,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把工作抓好抓实,把任务落实到位,把项目建好建优,把资金管好用好。

二、扎实做好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高度重视规划和项目储备工作

要以做大做强农业园区、推进农垦农场改革为目标,结合本地实际,聚焦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事业等方面,编制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垦农场发展规划;以规划为引领,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做好项目储备,建立和完善项目库。

(二)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制定资金使用工作方案,印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评审,经公开公示后进行项目批复;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

1.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批复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并明确专人负责做好项目实施前中后图片、有关凭证和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公开公示,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跟踪调度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支出情况,并按照“逐级报送”的原则,于每月末20日前将跟踪调度情况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2.项目验收。单个项目省级下达资金不足300万元的,项目完成后,经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初验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市(州)级项目主管部门在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省级项目主管部门根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单个项目省级下达资金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后,经市级初验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在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省级有关单位实施的项目,项目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提出验收申请,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在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四)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

1.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329号)、《贵州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责办法》等相关要求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做好项目财务资料的收集管理,强化资金分配、资金支出情况公开公示。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下达到贫困县的项目资金,贫困县可按国家和省的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整合方案报市(州)级、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2.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县级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市(州)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绩效评价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并于20191120日前将辖区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含绩效自评表)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是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好的,下年度将继续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对绩效评价差的,下年度将扣减或停止支持。

三、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三个“强化”,全面推进园区农垦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使命责任,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农业园区、农垦农场项目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快完善配套制度,抓好项目实施,落实目标任务。

(二)强化公开公示。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安排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涉农资金使用监管的主体责任,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为抓手,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各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理整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完善项目管理和政策实施机制,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监管,推动建立涉农资金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联系人:园区农垦管理处赵颖魏其刚

话:0851-86578375  85289338

箱:gznyyqb@163.com


附件:2019年国有贫困农场、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垦公益事业资金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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