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二批农药抽样检测结果的通报》涉及我省不合格农药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部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完成了2019年第二批农药抽样检测工作并通报了检测结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第二批农药抽样检测结果的通报》(农办农[2020]1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抽查结果
农业部第二批共抽检农药样品8757个,合格样品7701个,总体合格率87.9%。其中,在我省抽取样品280个,合格249个,不合格31个,合格率88.93%。按农药经营者统计,不合格产品涉及三个市州,其中,安顺市21个,涉及14家经营单位;遵义市8个,涉及7家经营单位;贵阳市2个,涉及2家经营单位。按标称生产企业统计,涉及我省企业产品23个,合格13个,不合格10个,合格率56.52%。不合格产品涉及4家标称生产企业,其中标称贵州道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贵州贵大生物产业有限公司和贵州省镇远县宝丰农化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各1个,标称贵州利尔化工有限公司产品7个(详见附件)。
二、 查处意见
(一)加强对标称生产企业的核查与监管。我厅将组织对不合格产品中涉及我省的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处理,约谈生产企业负责人,核查企业成品仓库,抽取相应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发现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并报请农业农村部吊销其农药登记证。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农药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
(二)依法查处涉嫌违规经营单位。贵阳市、安顺市、遵义市农业农村局要对涉嫌违规经营不合格农药产品的经营单位进行依法查处,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一查到底。同时,约谈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经营人员,将其列为农药整治的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频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我厅将对查处情况进行督查。
(三)全面核查不合格产品。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对照附件不合格产品汇总表组织开展核查,发现通报中不合格批次产品的,要依法查处,责令停止销售,严格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一查到底。
三、 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按要求组织开展查处工作,有关核查处理情况于2020年6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农药管理处、农药检定管理所,联系人:王晓环、吴琼,电话:0851-85286297,邮箱:gzszbzjz@163.com。
附件: 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二批农药抽样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涉及贵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关于对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二批农药抽样检测涉及我省不合格农药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黔农办发〔2020〕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