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要求,现将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见附件1)下达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突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确保建设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突出农田水利工程属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在科学论证基础上,重点实施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措施,兼顾同步实施土壤改良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降低田间道路工程措施占比,满足农业生产宜机化和基本通行需要即可。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和投入标准,开展成本监测,将建设资金花在刀刃上,减少工程资金不必要浪费。鼓励创新建设思路和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建设示范,探索新型蓄水节水设施、新材料、新工艺等材料技术在农田建设领域应用。
二、及时分解下达任务
2021年全省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5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0万亩。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较去年增加25%,任务非常艰巨。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和自然资源部门对接,根据“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水土资源条件、粮食生产潜力、农田建设基础、项目储备等情况,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选址要求,尽快明确建设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加快我省产粮大县、红高粱生产基地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建设范围,提升口粮绝对安全保障水平。引导受益农户或经营主体通过在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种植绿肥或深耕深松、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等农艺和生物措施,提高耕地地力,耕地质量提升措施应覆盖新建高标准农田全部任务区域。各地要及时将年度建设任务下达并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加大建设投入保障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建设任务、建设成本变化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强与同级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同步落实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灾毁农田修复等相关工作,确保财政投入与建设任务及其他工作任务相适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和中央农办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农发〔2020〕10号)文件要求,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比例,加大政府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千方百计保障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提高建设质量。鼓励各地在确保完成新增建设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利用地方自有建设资金,对未达标的历史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
四、加快项目准备和实施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层层压实建设责任,抓紧组织做好项目选址、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招标投标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在项目选址、设计时同步考虑新增耕地潜力。规范项目发包,在初步设计文件“资质实施和运行保障”的组织管理部分中应详细列出项目所有标段(包含服务招标)分包情况,明确资质等级和招标方式,项目批复时应予以明确,严禁项目批复后随意增加工程和服务招标项目。应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禁止随意变更项目法人。及时编制、汇总并批复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备案格式参见附件3)。严禁用其他项目抵农业农村部门建设任务,确保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农田建设任务足额实质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后管护、上图入库等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要求执行。
五、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对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从严规范项目建设从业队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进行把关,确保工程参建单位应具有国家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工程行业及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监理和施工等资质等级证书,应有能力满足承担工程相关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与承担工程类似工作经验,其承担业务范围应符合批准的资质证书要求。优先选择符合资质、责任心强、素质过硬的队伍。规范项目审批格式和程序,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和农田建设管理程序开展审批工作,确保建设单位、地点、内容、工期、项目分包等基本要素内容没有遗漏。
六、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评价,充实人员队伍,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完善支撑体系,切实落实好中央“五统一”管理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的有益做法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系统谋划思路,尽早明确对策。强化进度调度,及时掌握各地项目实施进展,建立完善督促指导、约谈通报、奖优罚劣等工作手段,加强项目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折不扣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农田建设项目当年立项当年必须开工建设的要求,确保年内完工,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管护使用等各阶段信息统一上图入库。
联系人:农田建设管理处 陈家业
联系电话:0851-85867429
电子邮箱ntjsglc123@163.com
附件:1.2021年贵州省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2.农田建设任务分解备案表(样表)
3.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备案报告(提纲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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