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2019年(第二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达标养殖场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8〕13号)和《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18〕111号)要求,为全面评价试点养殖场减抗效果,在养殖场自评、市(州)级初审基础上,近期,我厅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方 法和标准(试行)》,对2019年省级试点养殖场兽用抗菌药减量成效进行了全面评价。经综合评定,贵州自然之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顺市金鸡农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圣迪乐村生态食品公司等16家养殖场,为全省2019年(第二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达标养殖场(见附件),现予公布。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达标养殖场继续做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相关工作,加强减抗替抗技术推广和宣传、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持续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达标养殖场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撤销达标养殖场称号。各地要把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达标场建设,作为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培训指导更多养殖场,按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要求开展工作。各达标养殖场要持续巩固提升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工作成效,示范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开展减量化工作。
附件:全省2019年(第二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达标养殖场名单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