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套2010年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经费的通知
关于配套2010年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苗经费的通知
黔农财〔2010〕2号
各市(州、地)畜牧兽医(农业)局:
为切实做好2010年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据国家关于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经费各级财政按比例配套的规定,结合我省畜禽养殖实际,现对2010年各地疫苗使用数量进行了预算安排,并核算出相应疫苗经费(见附件)。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及省、地、县疫苗经费配套有关规定,尽快落实疫苗配套经费,并将落实情况于3月30日前上报省农委,以便全省统一做好全年疫苗计划采购工作。
联系单位及电话:兽医药政处 0851-5287855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0851-4843947
附 件:2010年省、地、县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疫苗配套经费预算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