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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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8748
  • 信息分类: 黔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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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财〔2011〕4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2010年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安顺市、铜仁地区、毕节地区、六盘水市农业委员会:

报来的2010年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收悉,经我委组织实地考察和方案审核,原则同意各示范村项目实施方案,现予批复。

  各项目建设省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田废弃物收集池、农村废弃物发酵处理池、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农村物业服务站、宣传培训和标示标牌制作等。请你们及各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于2011年12月前完成建设任务。我委将按照批复要求适时组织项目验收。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