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兽药饲料及畜产品抽样补助经费的通知
黔农财〔2015〕95号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兽药饲料及畜产品抽样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根据全省畜产品及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安排,省农委分别以黔农办发〔2015〕23号,黔农发〔2015〕19、23、24、40、120号文件下达了全省饲料、生鲜乳、兽药、兽药残留、畜产品质量安全、蜂蜜预警等监测任务。为了确保各类产品抽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5年抽样补助经费下拨你单位,用于开展相关抽送样工作。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表,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尽快办理拨款手续。
请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各项目单位应于11月底前将完成情况书面报告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附件:1、2015年抽样经费资金构成表
2、2015年各市(州)任务与资金分配表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