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经费的通知
黔农财〔2015〕132号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将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经费下达各地(详见附表),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该经费主要用于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督查、培训、快速检测疑似阳性样品的确诊以及补充部份快速检测卡等。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要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并于2015年12月18日前将项目总结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总结内容包含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任务完成、经费使用和管理、日常监管等情况。
各地接到通知后将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等信息上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熊海燕0851-84842871
附件:2015年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经费分配表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