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经费的通知
黔农财〔2015〕123号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经费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畜牧(农牧)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5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5〕26号),经研究,现将2015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请列入201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附件中的项目内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的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项目总结于2016年2月30日前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报省农委财务处和防疫检疫处。
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将收款单位、开户行全称及开户账号加盖公章报省农委防疫检疫处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
省农委财务处肖冀霞0851-85283228
省农委动物防疫检疫处岳筠0851-85287855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景小金0851-84842701
附件:2015年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安排表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