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部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及委托检验经费的通知
黔农财〔2016〕40号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部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及委托检验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贵州大学:
根据贵州省2016年动物疫病监测任务,为做好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流调、检验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农业部监测经费中安排20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该经费用于2016年动物疫病监测、流调补助及委托检验,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各地及受委托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及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检验等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请加强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接通知后与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及办理拨款手续。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形成总结报省农委财务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省农委财务处 肖冀霞 0851-85283228
省动物疫控中心 刘霞 0851-84842655
附件:2015年农业部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及委托检验经费安排表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