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 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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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6-03552
  • 信息分类: 黔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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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财〔2016〕37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 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

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建设依托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6年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由省农委根据《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将资金拨付到各建设依托单位。该项专款年终决算报告由各建设依托单位于每年11月底前报省农委,由省农委汇总后送省财政厅。

二、各建设依托单位要严格按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7〕410号)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资金主要用于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与体系建设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试验示范和培训服务等基本研发费。

三、各建设依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要明确专人加强项目财务、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

四、各建设依托单位应争取所在市(州)、县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配套政策的保障和支持,相互协作,积极配合,在资金、人员和设施条件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

五、项目绩效考核按照《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各建设依托单位要加强体系建设内部绩效考核、监督和评估工作。

六、各建设依托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任务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计划任务指标的完成。要围绕产业发展的需要,组织专家、科技人员深入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请各建设依托单位接到通知后,到省农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拨款手续。

联系人:省农委科教处电话:0851-85282535

省农委财务处肖冀霞电话:0851-85283228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李宗明电话:0851-86892680

电子信箱:chentao5282535@163.com


附件:2016年贵州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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