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农业部2017年草原监测补助经费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拨付农业部2017年草原监测补助经费的通知( 黔农财〔2017〕165号)
各项目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支付2017年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7﹞31号),现将农业部2017年草原监测补助经费16.2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草原监测工作补助经费。请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合理列支,并根据签订的2017年农业农村资源等统计监测(草原监测)项目任务委托书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分别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我委(草原监理站)。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党先林 0851-85281757
省草原监理站:皇甫江云 0851-85285221
附件:农业部2017年草原监测补助经费安排情况表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农业部2017年草原监测补助经费情况安排表
项目单位 |
补助资金 (万元) |
补助项目 |
贵阳市农业委员会 |
1 |
天然草原监测 |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 |
1 |
天然草原监测 |
安顺市草地工作站 |
1.5 |
天然草原监测 |
黔南州农业委员会 |
4 |
天然草原监测、生产力旬度定位监测 |
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 |
1 |
天然草原监测 |
铜仁市农业委员会 |
1 |
天然草原监测、物候期监测 |
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
3 |
天然草原监测、物候期监测、 石漠化治理工程效益监测 |
六盘水市农业委员会 |
1.5 |
天然草原监测 |
黔西南州畜牧水产局 |
1 |
天然草原监测、物候监测县监测 |
晴隆县草地畜牧中心 |
1.2 |
石漠化治理工程效益监测 |
小计 |
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