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支付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黔农财﹝2017﹞164号
省农委关于支付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铜仁市农委,雷山县、黎平县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支付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7〕38号),以及我委与你单位签订的任务委托书,现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农资打假部分)等项目资金支付给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并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被查帐),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转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
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报我委农安处。
联系人:张丽蓉电话:0851-85285859(传真)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支付明细表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支付明细表
序号 |
主管 部门 |
项目单位 |
金额 (万元) |
项目主要任务 |
任务书编号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 |
10.0 |
|
| ||
1 |
省农委 |
黎平县农业局 |
1.0 |
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
181721301092362-108-01 |
2 |
省农委 |
雷山县农业局 |
5.0 |
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
181721301092362-108-02 |
3 |
省农委 |
铜仁市农委 |
4.0 |
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督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措施 |
18172130109236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