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支付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黔农财﹝2017﹞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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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关于支付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支付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铜仁市农委,雷山县、黎平县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支付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738号),以及我委与你单位签订的任务委托书,现将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农资打假部分)等项目资金支付给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并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被查帐),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财务制度执行,转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

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71231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报我委农安处。

联系人:张丽蓉电话:0851-85285859(传真)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支付明细表


20171220

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支付明细表

序号

主管

部门

项目单位

金额

(万元)

项目主要任务

任务书编号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

10.0



1

省农委

黎平县农业局

1.0

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181721301092362-108-01

2

省农委

雷山县农业局

5.0

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81721301092362-108-02

3

省农委

铜仁市农委

4.0

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督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措施

18172130109236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