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农村沼气管理及培训经费的通知
黔南州农业委员会、贵定县农村工作局:
经研究,现将农村沼气管理及培训经费2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它农业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农村沼气管理、培训及农业农村等方面工作,相关支出要设置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于2017年12月底将资金使用情况报省农委(生态能源处)。请收到通知后及时提供收款单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陈纲0851-86577307 85285093(传真)
罗耀意 0851-85282285
附件:农村沼气管理及培训经费分配表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农村沼气管理及培训经费分配表
单 位 |
资金分配金额(万元) |
资金用途 |
黔南州农业委员会 |
5 |
农村沼气管理 |
贵定县农村工作局 |
15 |
农村沼气管理 |
合 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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