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农业部2016年农业农村资源 (渔业)监测统计经费的通知
关于拨付农业部2016年农业农村资源
(渔业)监测统计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省水产技术推广站,有关县(市)农牧(农扶、农工、畜牧兽医)局:
按照《农业部关于支付2016年渔政管理项目经费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6﹞62号)精神,现将农业部下拨的全面统计经费和渔民家庭收支调查经费19万元拨付给你们,主要用于开展统计调查的人员补助、渔民家庭收支调查人员和样本户补助。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项目资金明细帐,严格按照项目任务要求专款专用,并将项目执行情况报省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安元银;联系电话:0851-85815762;邮箱:503473310@qq.com)。
附件:1. 2016年渔业统计经费安排表
2. 2016年渔民家庭收支调查补助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