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病害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黔农财[2017]52号)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病害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贵阳市、遵义市农业委员会:
经研究,现将2016年省级病害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补助309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贵阳市200万元、遵义市109万元,请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
该资金专项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及收集暂存网点示范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请尽快启动示范建设,原则上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应在2017年年底前启动建设,2018年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请于每季度末将工作推进情况报省农委(动物防疫检疫处)。
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请于7月30日前将拨款信息(收款单位、开户行全称及开户账号)加盖财务章报省农委防疫检疫处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委财务处 肖冀霞 0851-85283228
省农委防检处 孙龙伟 0851-85289155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