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的通知
省农委关于拨付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的通知
黔农财〔2018〕6号
有关县(区)畜牧服务中心: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的通知》(黔财农〔2017〕284号),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专项)38万元拨付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对2017年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动物疫病防控以及兽医实验室考核认证进行补助。你单位要结合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有关工作。
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并于1月31日前将拨款信息(收款单位、开户行全称及开户账号)加盖财务章报省农委(防疫检疫处)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党先林 0851-85281757
省农委防检处:谢玲玲 0851-85289155
附件: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专
项)安排情况表
附件: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动物疫病防控专项)安排情况表.xlsx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