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经费(休耕耕地质量监测)的通知
各休耕试点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工)局: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18〕2号)和《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农(耕肥)〔2018〕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经研究,现将2018年省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经费(休耕耕地质量监测)37.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2018年度耕地休耕试点区域的土样采集和分析化验工作。
请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与省农业农村厅签订的《休耕耕地质量监测任务委托合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请接到通知后速将单位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厅(种植业管理处)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财务处徐雅妮 0851-85283228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甘立龙 0851-85283863
附件:省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经费(休耕耕地质量监测)安排情况表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经费(休耕耕地质量监测)的通知.pdf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