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支付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 (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69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一批)870.69万元下达给你们。
该项经费统筹用于补贴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给养殖场予以不超过2%的贴息。
请有关市(州、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20〕33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加强有关财务、档案资料痕迹管理。请有关县(区)接到通知后速将单位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汇总报至市(州)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办理拨款手续,各县(区)收到资金后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到企业并于10月16日前将贷款贴息拨付到企业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 张游宇 0851—85280971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葛 磊 0851—85285075
省财政厅农业处: 赵 颖 0851—86892514
附件:1.2020年省级中央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一批)安排情况表
2.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0年9月14日
附件1:2020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生猪贷款贴息)安排情况表(1).xls
附件2: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