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支付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69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二批)868.86万元下达给你们。
该项经费统筹用于补贴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给养殖场予以不超过2%的贴息。
请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20〕33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加强有关财务、档案资料痕迹管理。市(州)接通知后将各县(市、区)单位银行信息(开户银行、账号)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办理拨款手续,各县(区)请于收到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到企业,5月14日前将贷款贴息拨付到企业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 张游宇 0851—85280971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葛 磊 0851—85285075
省 财 政 厅 农 业 处: 赵 颖 0851—86892514
附件:1.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二批)安排情况表
2.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2020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生猪贷款贴息第二批)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