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付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 (第三批)的通知
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69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三批)277.45万元下达给你们。
该经费统筹用于补贴年出栏500头-4999头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补贴范围为2021年内存续和新借入贷款,如2021年未补完的,2022年继续开展,补完为止。
请市农业农村部门抓紧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20〕33号)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有关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做好档案和资料收集、存档,在完成审核程序后1个月内拨付资金到企业并将有关绩效考核材料及工作总结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 张游宇 0851—85280971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葛 磊 0851—85285075
附件:1.2020年省级中央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
三批)安排情况表
2.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三批)绩效目标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 月16日
附件1: 2020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生猪贷款贴息第三批)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贷款贴息)资金(第三批)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