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度农业行政处罚优秀 案卷表彰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贵阳蔬菜办:
为了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农业、畜牧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农办政〔2005〕4号)工作要求,从2005年起我省农业、畜牧系统开展了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活动,经过不断强化执法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农业、畜牧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案卷质量较之以往有了较大提高。按照《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农业、畜牧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07〕120号)文件要求,我厅在各市(州、地)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标准,从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裁量是否得当、执行是否到位、文书制作及案卷装订归档是否规范等方面,对各地2006年7月1日起立案,2007年9月底前结案的25卷参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选。共评选出农业、畜牧行政处罚优秀案卷6卷,分别是:遵义市畜牧水产局查办的经营假兽药案、铜仁地区农业局查办的无农药登记证销售农药案、德江县农业局查办的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杂交油菜种子案、遵义县农业局查办的经营未经审定杂交种子案、毕节市畜牧局查办的经营劣兽药案和开阳县农业局查办的无肥料登记证生产、经营复混肥料案。
农业厅决定授予以上行政执法案卷“2007年度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称号,同时给案卷获奖单位分别奖励人民币三仟元(3000元)。
行政处罚案卷是行政处罚全过程的真实记录,案卷质量直接反映执法水平的高低。各地农业、畜牧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案卷管理,规范文书制作,切实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案卷评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自查、互相抽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使农业、畜牧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