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清缴的高(剧毒)农药、 禁用兽药(渔药)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3602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09〕76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统计清缴的高(剧毒)农药、 禁用兽药(渔药)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中心)

我委拟于近期组织一期销毁各地清缴的高(剧毒)农药、禁用兽药(渔药)。请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于12月10日前将辖区内各农业部门清缴需要统一销毁的高(剧毒)农药、禁用兽药(渔药)品名、数量、包装、规格等情况汇报统计报送原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如有毒鼠强的,请单独统计。逾期不报则视为没有或自行组织销毁。统一处置行动另行通知。

附件:高(剧毒)农药、禁用兽药(渔药)统计表




○○九十一十三


附件:

高(剧毒)农药、禁用兽药(渔药)统计表

品名

剂型

包装

规格

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