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抓好水厂养殖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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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3823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08〕18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抓好水厂养殖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局:

今年1月12日以来,我省出现长时间持续的低温凝冻天气,给各地的水产养殖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灾害。截至2月18日,全省水产养殖受灾面积1593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3849.7万元。其中,生产用房1783平方米,网箱11000 平方米,死亡亲鱼574 组、鱼种771.6吨、成鱼1.19万吨。此次灾害对全省的渔业生产均有一定的影响,亲本和鱼种的大量死亡还将会影响今年的鱼苗繁殖、大规格鱼种的供应以及5—8月份的商品鱼上市供给。目前正是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关键时期,为推进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现就做好水产养殖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尽快制定恢复生产工作方案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的受灾程度和养殖渔(农)民的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恢复生产的工作方案。尽快恢复重要基础设施,尽快恢复生产,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大灾之年渔业不减产,渔民不减收,确保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抓紧重建和修复生产基础设施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多渠道争取抗灾救灾和生产恢复资金,帮助受灾养殖场(户)解决重建和修复基础设施的资金等问题。指导养殖场(户)抓紧关键环节生产设施的抢修恢复,在繁殖生产季节之前恢复重建良种场和苗种场生产设施,恢复良种生产和苗种供应能力。

三、抓紧种苗培育和调运

各地要及时清点留存的亲本和苗种数量,核实亲本和鱼种缺口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做好苗种的调配工作。各级水产良种场、苗种繁殖场要加强对现有亲本的培育,扩大繁殖能力,确保鱼苗供应。

四、积极做好恢复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各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从实际出发, 组织开展科技救灾、恢复生产工作,尽快帮助需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提出具体的指导措施,深入养殖场(户)开展调研,分析灾情,开展技术服务,因地制宜地指导养殖户做好恢复生产工作,帮助受灾养殖户解决恢复生产所面临的技术难题。技术要点参见《关于做好渔业防灾减灾工作保障水产品供给的紧急通知》。

五、加强病害监测和防控

  继续组织好健康养殖推进行动,从源头控制疫病发生和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特别是做好大宗养殖品种的常规性、多发性疫病和潜在的疫情风险的监测工作,加强疫病预防预警工作。要做好水生动物防疫物资储备,提高防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暴发的能力。开展水产苗种检疫工作,防止水生动物重大疫病大范围流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立足当前灾后重建这一紧迫任务,高度重视长时间持续低温凝冻给水产养殖生产带来的严重影响,针对此次灾害所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和灾后恢复生产可能发生的供种严重不足、养殖病害暴发等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打击乘机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教育养殖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使用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保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