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渔业防灾减灾工作保障水产品供给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兽医、渔业)局: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省遭遇了大范围、长时间的低温凝冻天气,导致部分地区水产养殖设施受损、越冬亲本和商品鱼死亡,水产品流通受阻,对渔业造成了较大影响。为抢抓农时,尽快恢复生产,帮助受灾养殖场(户)做好防冻抗寒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稳定渔业生产和供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灾情对渔业发展带来的影响,迅速对渔业受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研究和抓好应对措施,力所能及地做好供给和生产。
二、及时作出应急处置预案,提出抗灾减灾生产方案,同时,加强市场调研,引导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社会责任,加强水产品生产,为保障供给、维护稳定作出贡献。
三、为指导各地抗灾减灾和恢复生产,我局起草了《贵州省水产养殖抗灾减灾及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措施》,随文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考本措施做好水产养殖抗灾减灾及恢复生产工作。
附件:贵州省水产养殖抗灾减灾及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措施
附件:
贵州省水产养殖抗灾减灾及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措施
一、池塘水面及时破冰除雪,避免鱼种、成鱼缺氧死亡,冰层较厚时可打冰眼,有条件的可以从冰眼往池塘充氧。尽量采取挡风、遮盖等保暖措施。提高池塘水位。尽可能保证有效水体深度在2米以上,有条件的可引入地下水或工厂余热水等。网箱养殖应定时分箱、减少密度,尽量避免饲料缺乏造成的肉食性鱼类自相残杀。
二、做好病害防治,及时捞出养殖水体中的死鱼,避免死鱼污染水质。对冻伤的鱼及时进行治疗或起捕出售,防止冻伤后水霉病、小瓜虫等病害的发生。加强病害监测,防止发生爆发性病害。
三、加强生产管理,科学投喂,适当增加蛋白质营养,尽量减少拉网等容易造成鱼体损伤的操作,坚持早、中、晚巡塘,注意观察水色变化,检测水体的溶氧状况,及时采取补水换水、使用水质改良剂和微生态制剂等措施。
四、及时检修设施设备,抓紧开展倒塌房屋和辅助设施的重建工作,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恢复和保障供电、供水。
五、交通恢复正常时应及时将商品鱼起捕出售,为春季放养做好准备。
六、做好苗种生产和余缺调剂,保证养殖生产需求。组织鱼种场做好亲本和良种的调剂、调运准备工作,为灾区恢复生产做贡献。
七、积极帮助灾害损失严重、经济困难的养殖户解决困难,尽快恢复生产。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生产操作人员要采取防冻防滑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人身伤害。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及时采取预防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