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龙滩库区开展银鱼捕捞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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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3843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08〕5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在龙滩库区开展银鱼捕捞的批复

黔西南州渔业局:

你局《关于在龙滩库区开展银鱼捕捞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上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及安排内容。捕捞期限定于5月10——30日。

    2、由于正处于我省禁渔期制度实施阶段,注意协调省际跨界水域、县际跨界水域相关渔政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3、注意处理好属地捕捞渔民和外来捕捞渔民以及收购商之间的关系。

4、在作业过程中,专用渔具的使用必须限制在对银鱼的捕捞,不得超出范围。



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