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 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
2011年元旦和春节将至。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和冬春季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0]第131号)文件。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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