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业灾情信息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业灾情信息
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贵阳市蔬菜办: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春节期间农业灾情信息报送等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2月6日—12日),各级农业、畜牧部门要保持密切联系,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灾情调度,随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应每天报送当日农业、畜牧灾情(每日增减变化量)和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工作情况,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其它重要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各市(州、地)农业局和贵阳市蔬菜办报送情况的时间为下午4:00—5:30;各市(州、地)畜牧局报送情况的时间为下午3:00—5:00点。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务必落实收集报送信息的值班人员,及时、全面、准确报送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报送材料一律要求书面传真(停电时电话报送)。
四、在做好上述三项工作的同时,各市(州、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并对已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及时进行梳理,形成系统文字材料,为春节后集中反映和宣传作好准备。我厅已提出主要农作物和畜牧生产防疫等灾后处置的有关技术补救措施,将于春节期间在贵州农业信息网上发布,请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服务和指导工作。
请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及贵阳市蔬菜办将值班电话及春节期间每日值班负责人名单于今日17:00前报我厅办公室(0851—5285421)。
春节期间,各市(州、地)农业局、贵阳市蔬菜办与我厅联系电话:0851-5281417(传真);各市(州、地)畜牧局与我厅联系电话:0851-5285421(传真)。
附件:1、省农业厅2008年“春节”值班安排(略)
2、贵州省农作物遭受冻害统计表(略)
3、贵州省凝冻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影响情况调查表(略)
二〇〇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