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畜牧业生产灾后恢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08-15131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08〕11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畜牧业生产灾后恢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畜牧兽医(畜牧、农业)局:

当前我省畜牧业抗击低温雪凝灾害,已由应急抗灾抢险转为全面恢复生产重建阶段。按照省委2月13日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2月16日全省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抓好灾后畜牧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确保大灾之年畜产品产量不减少,农民收入不降低。现就加强雪凝灾后恢复畜牧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抗灾救灾工作任务的艰巨性

经过1个月的顽强拼搏,我省畜牧业抗击雪凝灾害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并不意味着灾情已经解除,更不意味着抗灾救灾工作已经结束。目前,灾害遗留隐患多,灾后重建的任务重,灾害对农业农村终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大。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另抗灾救灾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灾后重建和全面完成今年畜牧业发展目标任务的严峻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紧急行动起来,迅速掀起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高潮。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畜牧业大省建设,早谋划、早安排,科学评估灾情给畜牧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因地制宜抓紧制定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发展方案,明确发展思路,细化技术路线,确保物资供应,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力保全省畜牧业灾后不减产,农民不减收,主要畜产品供给有保障。

二、加强组织协调,保障畜禽种苗供应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既抓好当前的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同时也着眼长远全面的各项畜牧业工作。要协助种畜禽企业做好畜禽种苗生产和调配工作,优先保证灾区补栏所需种苗。认真做好春季能繁母畜的繁殖和选育工作,力争多配、多生、多产,确保灾后良种畜禽的生产供应和商品畜禽的补栏所需。要及时通过网站、报刊和广播等途径及时发布畜禽种苗、畜禽产品等供求信息,做好市场供应服务。

三、加强畜禽饲养管理,提高抵抗力

各地要迅速组织专家制定抗灾防寒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组织救灾工作组和技术专家组深入乡村,进村入户,集中技术力量,现场开展救灾技术指导。基层技术人员要入场、入户了解灾情,开展针对性技术服务,帮助受灾养殖户解决恢复生产面临的技术问题。重点推广和普及科学适用饲养技术,加强培训,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健康养殖,引导散养农户加强科学饲养管理。

四、抓好牧草饲料生产管理

各地要及时开展灾后草地的田间管理工作,及时清沟排水和整地,组织调运优良牧草种子,对受损草地补种牧草。加强草地的牧草病虫害防治工作,对草地牧草的病虫害做到早发现、早防治。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尤其是对“倒春寒”等极端降温天气,有针对性地做好防御措施。

五、强化动物疫病防控,防止灾后疫病流行

尽快开展春季动物免疫工作,全省春季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瘟等疫苗和消毒药品2月中旬可 陆续供货,各地要及时组织防疫员进行畜禽免疫工作,提高畜 禽机体免疫力。对所有圈舍进行全面消毒,做好死亡畜禽无害 化处理,减少病源污染,排除疫情隐患。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 报体系和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及时汇总、分析动物 疫情发展态势,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避免灾后疫情发生和蔓 延。加强检疫监管格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管,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提高动物及产品质量卫生水平,减少疫病传播机会。在组织调运种畜禽时,严格执行引种审批、隔离观察制度,防止新的疫情传入。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