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农情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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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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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黔农发〔2009〕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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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农情工作意见的通知

 

黔农发200960

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农情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

2008年,全省各级农情部门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系统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农情信息调度,准确把握生产形势,服务宏观决策,为实现粮食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农情工作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现将2009年全省农情工作意见、农情工作考核办法及新编写的农情调度月历等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09年全省农情工作意见

2、贵州省农情工作考核办法

3、贵州省农情调度月历

 

○○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农情意见通知

抄报:省政府应急办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                 2009429日印

共印35


附件:

2009年全省农情工作意见

2008年,全省各级农情部门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系统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农情信息调度,加强农业灾害预警,准确把握生产形势,服务宏观决策,为实现粮食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农情工作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现就2009年全省农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农业科技创新为动力,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信息质量,创新工作制度,完善农情信息体系,健全农情信息调度网络,强化农情信息制度建设,建立高效、快捷、灵敏的农情信息队伍,提高农情信息的及时性、:隹确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种植业持续发展服务。

(二)总体要求。根据农情工作基本特点,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农情工作的系统性、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一是系统性。各级农情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农情数据档案,年际之间要具有可比性。特别是主要农作物面积、产量等数据,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入户调查等措施,准确掌握变化趋势,建立农情系统数据库。同时要加强与同级统计部门的沟通,掌握统计部门数据情况。要确保数据完整性和系统性,准确反映年际之间变化趋势,提高数据分析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二是时效性。农情工作是反映农业生产动态的基础情报工作,失去了时效性也就失去了农情信息的应用价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沟通,及时采集第一手农情信息资料,在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传递。三是准确性。各级农情部门要增加信息采集面,力求准确掌握有关情况。要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本着实事求是、严谨认真的态度,加强调查与核实,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切不可根据需要随意改变农情数据。四是全面性。要在完成常规农情调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阔思路,拓宽眼界,对产业发展、供求形势、产业化经营、农民增收、高效农业等热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有关情况。

二、工作重点

根据2009年农情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在具体工作上重点突出五个强化

(一)强化农情体系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善农情工作手段,提高农情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农情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农情工作需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支持,配备电脑、传真及必要的农情观测仪器设备,满足农情信息采集、数据处理、数据传输的基本需要,改善各级农情部门工作条件和手段。逐步实现信息采集标准化、传输处理自动化、分析预测智能化的新型农情信息采集体系。二是拓宽信息收集渠道。要建立农情信息定点调查制度,确定一批县、乡、村、户农情联系点,有条件的地区,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等领域建立联系点,并围绕大宗作物和特色作物,在集中产区和生产基地确立定点联络员,跟踪相关信息,真正确立起布点合理、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农情调查点,增强信息来源的可靠性。三是加强农情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农业生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农情统计与上报工作,明确熟悉农业生产情况的业务人员1—2名作为农情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农情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情人员工作水平,建立一支组织有力、反应迅速、工作高效的农情队伍。

(二)强化农业生产动态监测。根据农业生产进度,及时掌握生产进度和生产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指导生产提供依据。一是认真填写农情调度月历表。今年农业部对农情月历表作了不少调整,我厅根据实际情况,对全省农情调度月历表也作了较大调整。各地要按照新的农情调度月历表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信息数据统计要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增强农情数据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信息数据的筛选分析要兼顾实用性、实效性、前瞻性、指导性,认真研究筛选所获信息资料,科学分析判断,做到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对农作物布局变化、农业结构调整趋势等要多渠道开展农户种植意向调查,确保准确掌握变化趋势。二是加强关键生产阶段工作动态调查。在春耕生产、夏收、秋收秋种以及主要农作物的关键生育阶段,除了农情调度月历表规定的内容外,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措施进展、农民田管动态、苗情、病虫草害等发生情况。要深入基层、广泛调查,对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秋收秋种进度以及产量形势等要有准确判断,及时形成简要文字材料,及时上报。三是加强农业生产指导。在准确掌握生产动态的基础上,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全面掌握农业生产信息,通过召开专家会商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制定.生产管理技术措施,指导农业生产。

(三)强化农业灾害监测指导。农业灾害监测预警是农情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情系统在灾情监测、指导抗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构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体系。一是加强灾前监测。加强与气象、水利、民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作,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提前预测预报,加强灾前预警信息的搜集与发布,及时提出灾前防御措施。二是加强灾害进展调查。灾害发生后,各级农情部门要立即启动灾害应急体系,及时掌握各地灾情发生、农作物受灾面积、受灾程度、抗灾措施落实等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灾情。发生区域性重大灾害时,要设立值班制度,并对灾情动态一天一报。灾情上报要坚持实事求是,既不能夸大灾情,也不能隐瞒不报。三是加强灾后补救。要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会商,研究制定抗灾救灾措施,指导农民开展灾后生产自救。根据受灾程度合理制定救灾物资分配方案,协助开展救灾物资发放工作,力争减轻灾区损失。

(四)强化产业发展调查研究。针对种植业产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开展针对性调研,增强农情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一是加强主要农产品供求形势和种植效益分析。密切关注各地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动态,生产变化,分析供求形势,为领导决策结构调整和指导农民合理调整布局提供参考。分析主要农作物、不同种植方式等的种植效益,分析种植业在农民增收中的作用。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对政策落实、种植业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高效种植模式、生产方式变化等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题调研。三是认真完成各项突击调研任务。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安排的其他专题调研,认真组织开展,切实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形成调研报告。

(五)强化农情基点县建设。农情基点县建设是采集农情第一手数据,提高农情数据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各市(州、地)要加强农情基点县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13个部级农情基点县(市)的作用。农业部对农情基点县(市)会下达一定信息调度任务,各市(州、地)要督促有关县(市、区)完成信息调度内容。各农情基点县(市)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强农情基点县建设,为农情基点县和各观测点配备必要的手段和设备。通过农情基点县建设,逐步形成点面结合,抽查数据与部门数据相结合的农情调度新格局,从而提高农情数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切实加强农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农情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农情工作各项任务。

(一)加强农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情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要求高。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情工作,把农情工作作为掌握农业生产动态、宣传农业典型、树立部门形象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要科学制定本地农情体系建设的规划,把农情体系建设列入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农情工作,对本地区上报的农情数据负责,重要农情数据须经分管领导把关签字,保证农情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农情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协调,对不同部门之间数据出现分歧的要认真查找原因,准确弄清情况。

(二)加大对农情工作的扶持力度。我省农情信息体系建设总体来说处于起步阶段,与现代农情信息体系的要求仍存在很大差距。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情工作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农情的投入,设立农情工作专项经费,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农情工作设施装备,保证农情工作正常运转。没有配备农情工作专门人员的要抓紧配备。

(三)加强农情工作考核。厅专门制定了农情工作考核办法(附件2),对各市(州、地)农情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农情工作组织化程度、农情报表上报、突击调查任务完成、灾情监测、专题调研等方面,考核结果将给予表彰、奖励。各地也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

贵州省农情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我省农情调度工作,促进农情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充分激励和调动广大农情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农情信息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和引导作用,配合做好种植业尤其是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工作,为领导决策和服务“三农”发挥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本考核办法在标准公开、评分公正、考核公平的基础上,对各市(州、地)农情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旨在进一步激发各级农情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表彰先进,查找差距,促进全省农情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考核内容

1、农情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农情工作是否明确专门分管领导、专门业务工作人员,农情工作是否连贯,是否出现断人、断报现象等。

2、常规项目上报情况:《农情调度月历》报表、夏秋作物产量预测以及临时性报表等上报的质量和时效性等。

3、灾情上报情况:及时上报各地灾害发生情况,要求灾情上报及时准确,抗灾救灾措施落实情况要有反映。

4、文字材料上报情况:《农情调度月历》上的文字部分,各地相关政策落实、农业部门工作措施和亮点、阶段性农业生产形势、农业结构调整、主要农产品市场行情、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农民增收等情况。

三、评分标准

1、农情工作组织化程度:总分5分。农情工作定岗定人定领导,工作持续稳定的为满分,无分管领导扣2分,有短期断人、断报现象扣2分。

2、常规项目上报情况:常规项目总分55分,共分3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情调度月历》报表,35分。迟报、错报扣0.5分,缺报扣1分。第二部分为夏收秋收作物产量预测,15分。主要包括夏收秋收主要农作物产量预测表和文字分析,迟报扣2分,缺一个作物扣1分,错一个数据扣0.5分,文字材料质量占5分。第三部分为临时性报表,5分。迟报、错报扣0.5分,缺报扣1分

3、灾情上报情况。及时上报各地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总分20分。根据各地农业自然灾害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评判。及时性占10分,发现有重大灾情不报一次扣3分;准确性10分,发现故意虚报、谎报灾情的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一次扣3分。

3、文字材料上报和采用情况:总分20分,及时上报《农情调度月历》文字部分,各地相关政策落实、农业部门工作措施和亮点、阶段性农业生产形势、农业结构调整、主要农产品市场行情、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农民增收等情况。根据上报数量、质量和采用情况进行累计加分,上报一条文字材料0.2分,厅相关单位采用一条1分,《贵州农业信息网》采用一条0.5分,农业部《中国种植业信息网》采用一条1分,省委、省政府采用一条2分。录用总量超过满分的,酌情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省农业厅负责,年底按照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评出农情工作单位一等奖(85分以上)、二等奖(70分以上)、三等奖(70分以下)及优秀农情工作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省辖市(州、地)农业局农情工作单位,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附:全省农情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