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2009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农发〔2009〕56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2009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财政局:
为落实好2009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贵州省涉农补贴资金省级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基〔2009〕4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贵州省2009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农业厅联系人:袁建琦(种植业管理处),电话:(0851)5284774,电子邮箱:yuanjianqi@126.com;聂刚(计划财务处),电话:(0851)5281253。
省财政厅联系人:肖高明(农业处),电话:(0851)6892919。
附件:1、贵州省2009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2、贵州省2009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预分配指标表略
3、贵州省2009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有关表格略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
附件1:
贵州省2009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20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贵州省涉农补贴资金省级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基〔2009〕4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通过对农民种植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等作物进行良种补贴,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引导农民扩大种植面积,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提高良种和先进栽培技术的推广覆盖率,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实现粮棉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力争今年全省粮食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左右,总产保持在1150万吨以上,粮棉作物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对水稻、玉米、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项目覆盖区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省农业厅确定香早优2017、中优169、江优9527、Q优6号、中优117、中优838、准两优527、黔两优58、金香优830、黔优88等水稻品种;贵单8号、遵玉3号、黔玉3号、黔单16、兴黄单999、毕玉6号、西山99、黔单18号、正红311、中单808等玉米品种;毕麦16号、川农16号、黔麦16号、贵农19号、安麦5号、贵农15号、丰优8号等小麦品种为我省良种补贴主导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将以上主导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向农民群众公开推介。省级以下农业部门不得进行品种推介。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各地农业部门要尊重农民意愿,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范围。全省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的各县(市、区、特区,下同)均列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省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执行2009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标准,即:早稻每亩补贴10元;一季中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小麦、玉米每亩补贴10元。
(四)补贴方式。我省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除省、市、县属农场由省农业厅农垦局和各市、县组织兑付到农场职工外,其余农民通过省级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账户上。
五、补贴组织、程序和时限
(一)补贴组织
贵州省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省财政厅负责涉农补贴基础数据库的建立、更新、数据传递、补贴的测算、审核、造册、指标下达、资金拨付、管理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工作协调,涉农补贴资金的划拨、核算和账务处理等,配合做好涉农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情况检查工作,并对造册分配的相关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审核把关。省农业厅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收集、核实、提供相关基础信息(包含补贴的范围、对象、标准、数量、金额等)以及开展良种推介、技术服务、宣传解释、监督检查。
市(州、地)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的良种补贴相关基础信息数据进行登记核实并及时联合上报,将省级预分配的补贴指标按照基础信息预分配到各县,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负责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等。
县、乡两级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成立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承担,农业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县级的主要工作是:制订本县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基层技术人员和重点示范户的培训;将上级预分配的补贴指标逐一分配、测算到户,汇总上报市(州、地);建立分乡到村的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主要品种、栽培技术等;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等。乡级的主要工作是:按照上级补贴方案要求,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开展对示范农户的技术培训;建立分村到户的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内容同上);及时做好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乡(镇)财政所对省财政厅下发的补贴资金到户清册打印、核实(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补贴项目、补贴数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并在村民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市(州、地)级、县级财政应根据良种补贴工作的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政策宣传、工作培训、面积核查、登记造册等项目管理支出。
(二)补贴程序和时限
补贴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补贴准备阶段。省制定实施方案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申请农作物良种补贴预拨资金,财政部预拨农作物补贴资金后,省财政厅、农业厅将预拨资金指标预分配到各市(州、地)并下达省实施方案;市(州、地)转发省实施方案,将补贴分配指标分解预拨到各县,并提出有关要求;各县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报市(州、地)农业、财政部门备案。各级广泛开展补贴工作培训和政策宣传,印制有关表格等。此阶段工作在2009年5月1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补贴测算确认阶段。由县级财政、农业相关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根据预分配的补贴指标和时间要求,逐一分配、测算到户,并逐级汇总上报到省(数据库及文件),经省财政厅、农业厅核实确认后,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造册到户,并返回各县、乡打印,由乡(镇)财政所进行核实(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补贴项目、补贴数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并在村民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补贴数据经公示无误后,由市(州、地)财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到省财政厅。市、县属农场符合补贴要求的,按以上测算方式测算补贴并直接向所在市、县财政、农业部门申报补贴,由市级财政、农业部门汇总后单独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省属农场由农场发出公告,通知农场职工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7天)到农场申报符合良种补贴范围的品种及种植面积、栽培方式,农场对面积初核后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良种补贴作物、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农场建立分户清册送省农垦局汇总(农场分户清册一式两份,用于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职工签字确认),省农垦局审核汇总后,统一向省财政厅、农业厅申报补贴。水稻、玉米、棉花此阶段工作在2009年5月底前完成;小麦此阶段工作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为补贴兑付阶段。由省财政厅分管处室开据《拨款通知单》,通知国库处将资金拨付到“贵州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国库处根据基财处开据的《拨款通知单》和地、县良种补贴资金分配清册,将补贴资金从“贵州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划转到“贵州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过渡账户”。代理银行对登记上账的数据与省财政厅提供的涉农补贴清册数据严格审核一致后,通过“贵州省财政涉农补贴资金过渡账户”将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据实登记发放到农户“一折通”账户上。市、县属农场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厅,根据各地汇总上报的数据另行下达资金文件,由各市、县分别兑付。省属农场补贴资金由省财政预拨到省农业厅农垦局,再由省农垦局发放到户。水稻、玉米、棉花此项工作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小麦此项工作在2009年11月底前完成。
第四阶段为总结结算阶段。补贴兑付(上折)结束后,代理银行在办理资金支付10个工作日内,将《拨款通知单》回单反馈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据此作账务处理。市(州、地)财政部门依据省级财政部门下达各市(州、地)的涉农补贴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和代理银行出具的《入账通知书》作“补助收入”和“补助支出”的账务处理。县级财政部门依据市(州、地)财政部门下达各县的涉农补贴资金预算指标文件及代理银行出具的《入账通知书》进行“补助收入”和“一般预算支出”账务处理。同时,县级与乡镇结算后,总结报市(州、地)农业、财政部门申请结算;市(州、地)与县级结算后,应由农业、财政部门将工作总结及结算申请材料,联合行文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再总结上报农业部、财政部申请结算。
六、补贴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搞好宣传发动和工作培训。补贴范围内的县、乡政府与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将国家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实施普惠性良种补贴的政策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告、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棉的生产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抓好补贴实施工作人员培训,统一政策尺度,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抓住国家扶持发展粮棉生产的机遇,大力加强农业生产适用技术推广,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增产、节本、增效关键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在主产区,兴办有较大规模、较高规范化程度的示范区,集中展示各种优良品种,综合集成各项成熟技术,辐射带动生产水平和效益的不断提高。
(三)严格工作制度和补贴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一公开”、“三到户”、“五不准”,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满意。“一公开”,即补贴工作公开进行,面积申报核查结果张榜公布;“三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面积申报到户、资金兑付到户;“五不准”,即不准调整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贷款、欠款,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发放时间,不准在补贴工作中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四)抓好补贴建档和跟踪调研。各级都要做好补贴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县、乡要建立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明细档案,保存有关原始依据、表册、凭证,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认真保管,以备核查。县级农业部门要选择一定数量的农户进行定点跟踪调查,掌握补贴前后农户种植意向变化、良种供需情况、技术推广应用、相关产业发展和种植效益变化等情况,分析原因,预测趋势,及时向上级反映。
(五)强化协调配合。各级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该项目作为稳定粮棉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六)加强监督管理。省、市(州、地)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对在补贴工作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同时,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县、乡政府和各级补贴工作经办部门都要公布良种补贴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