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0]29号)和全国渔业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为加强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创建活动将提高对参评单位的要求,请各地按照新修订的《贵州省2010-2012年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和《2010-2012年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评选办法》,认真实施创建活动。各地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渔业行政执法督察工作的一项内容,不能以条件不够为理由不予落实。要以此为契机,推进渔政执法机构纳入参公管理,促进渔政队伍建设。
请各地于4月30日前,将2011年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报送省渔业局,并发送电子文档以便将实施方案在贵州农业信息网公示。
联系人:韩利民
联系电话:0851-5289790(传真)
电子邮箱:cflegz@163.com
附件:1、贵州省2010-2012年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2、2010-2012年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评选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