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0〕15号)精神,为了做好2011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请各地按照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标准,认真考察,严格依照要求择优推荐,并填写《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单位基本信息汇总表》(表格在中国渔业政务网下载),于2010年4月5日前将电子文档报送省渔业局,由渔业局审查后汇总上报农业部渔业局。各创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狠抓措施落实,扎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贵州省渔业局综合科邮箱:gzsczw@126.com
联系电话:0851-5287048 联系人:杨湘菊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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