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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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8340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11〕60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的通知》精神,今年全国将举办8期农业局长、农机局长、畜牧局长、渔业局长轮训班。分配我省培训名额24名,参加4期培训。其中,11名农业局长、3名农机局长于3月参加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培训;6名畜牧局长、4名渔业局长于4月参加中国农业大学、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培训对象为粮食、畜牧、渔业、农机大县和重点县(市)农业、畜牧、渔业、农机局长。培训内容为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十二五时期我国粮食、畜牧、渔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国家支持农牧渔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各地经验交流等。培训班免收培训、教材、资料等费用。

农业部已将培训任务分配到我省各有关县(市),各地参加轮训名额分配及培训安排见附表。请各市(州、地)农业、畜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分配名额派干部参加培训,并于316日前将农牧渔业大县轮训班报名表报省农委人事处。

请学员围绕培训主题,提前准备综合交流材料和专题交流材料各1份,并于开班前5天将2份材料电子稿报培训承办单位。其中,综合交流材料包括本地发展粮食生产、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农业机械化、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和建议。专题交流材料立足本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反映突出问题、现实困难和成效经验。比如,可围绕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生产性补贴、农民增收、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和使用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请参训学员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培训班研讨题目,认真准备发言提纲。

人:省农委人事处唐顺志

联系电话:0851-5285579  传  真:0851-5283625

附件:1、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名额分配及培训安排

      2、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报名表

      3、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班研讨题目


○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