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和春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
为了认真抓好“两会”期间和春季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力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和春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1]第18号)文件。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和春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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